在有声语言的创作中,解说者所体现的创作个性和表现特点就是解说式风格。作者在长期艰苦的创作实践中,逐步积累,逐渐形成。一般来说,说明性风格受制于作品风格,文稿的写作风格也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,三者有机地结合才能创造出好的作品。
值得注意的是,解说风格的形成并非一日之功。解说者运用自己独特的方法来揭示某种艺术美的本质和规律,也就是说,一方面要充分了解自己的个性气质、特点和优点,在日积月累的实践中寻找自己独特的创作手段;另一方面,也要了解社会健康的审美需要,找到自己个性气质与社会审美的联结点,运用自己独特的艺术手段来达到艺术美的目的。
两者应该有机结合,才能形成自己的风格。若解说者只强调创作手段的异样,而未揭示和反映美的本质,则不能称之为艺术风格,尤其不能以自己所解释的“毛病”为风格。在《美学概论》中,王朝闻曾经说过:“无论表现方法有多么重要的意义,如果离开了对现实的独特感受和认识,即使追求形式不同,甚至企图‘冒犯’,也会变成实质上的空虚、卖弄、矫揉造作。
总而言之,在纪录片解说准备、风格把握和处理上,可参照上述三种风格,而以作品风格为主。无论何种风格,都只能在融入表达语言的基调中被感知。所以,风格要和基调有机结合,准确、恰当地体现在有声语言中。